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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女士与南昌尚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定装修合同
    市民曾女士最近终于松了一口气,困扰了她半年 装修争端终于结束了。
       原来,曾女士于2010年10月与南昌尚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。双方同意2010年11月1日开始装修,2011年1月15日完工,曾女士预付定金1万元。
       但在2010年11月1日第一天装修时,由于 装修公司试水后,工作人员忘记关闭水闸,造成曾女士楼下业主天花板损坏。邻居要求曾女士赔偿,并阻碍了装修公司的建设。曾女士认为,楼下业主的损失应由装修公司赔偿。装修公司与曾女士楼下业主协商,准备重新吊顶,但对方坚持要求现金赔偿。双方多次沟通失败,无法进行装修。
       无奈之下,曾女士向青山湖区工商局星光分局投诉。经过星光分局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,南昌尚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终于与曾女士达成协议:终止装修合同,退还押金1万元,支付曾女士2000元违约金,赔偿曾女士楼下业主3000元。
       鉴于近期 装修纠纷越来越多的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:装修选择正式的家居装修公司,在签订合同前,尽量参观施工现场的装修公司,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人的质量,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管理、卫生和防火情况。在签订合同时,尽可能详细,如注明施工周期、验收程序和方法、违约金赔偿比例、装修材料标准等。